一、招聘对象
招聘60名以上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3、学习成绩优秀,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或博士后出站;
4、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学习以来被评过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担任过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并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排在市直重要职能部门的事业单位或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工作。
2、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安排在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工作。
3、发展研究专员。主要安排在市直重要职能部门或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工作。
四、有关政策
(一)使用管理
引进博士由肇庆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采取不定期专题培训、抽调到重大专项工作专班锻炼、选派到基层挂职培养等措施进行长期跟踪培养,并安排参与重点改革项目、重大专项任务、重点课题研究或技术攻关项目,促其成长为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后备领导干部。
(二)聘用考核
1、入职事业单位的博士,与工作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安排在管理岗的,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聘任为管理岗七级(正科级)。安排在专业技术岗的,首次聘用可直接聘用专业技术中级岗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允许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工作成绩突出的不受工作年限资历限制,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
2、入职市属国有企业的博士,与工作单位签订3—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列入市国资系统企业管理人员人才库。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聘任为市属国企中层干部,或任集团公司董事长助理或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助理等职务。
3、入聘发展研究专员的博士,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工作满一年后进行综合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双向选择到事业单位或者市属国有企业任职。
引进对象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可调任国家机关公务员。引进对象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
1、入职事业单位的博士,工资福利按编制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加上人才补贴年收入可达38万元以上)。
2、入职市属国有企业的博士,工资福利按不低于市属国企中层正职标准执行(加上人才补贴年收入可达42万元以上),同时还可享受企业视贡献发放的年度绩效奖金。
3、入聘发展研究专员的博士,年合同工资额为30万元(加上人才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年收入最高可达50万元,试用期内薪酬按照合同约定工资的80%计发)。
(四)待遇保障(人才补贴事项)
1、生活补贴:在5年服务期内,给予引进对象每人60万元的生活补贴,按每月1万元发放。
2、住房保障:引进对象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自行租房的,给予2000元/人/月租房补贴,以上待遇最长可连续享受3年。在肇庆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3、配偶安置:引进对象配偶符合相关岗位引进条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协调安排工作。对随迁来肇暂时没有落实工作的配偶,每月发放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24个月)。
4、子女入学:引进对象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优先就近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20日。请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肇庆市“高层次后备干部人才引育计划”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发送到邮箱:zqrczp@126.com。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初审。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有关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三)面试。采取线上线下面试的方式,确定初步入选名单。
(四)体检。统一组织初步入选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委托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提供鉴定材料。
(六)确定拟引进对象名单。
(七)公示。将拟引进对象名单在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八)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协议(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进入面试和体检环节的考生,来肇后统一安排食宿,凭相关证明材料领取交通补贴(省外考生1000元/人、省内考生500元/人)。本公告由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8—2265988(肇庆市委组织部)。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来源于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oqing.gov.cn/),如需查看完整文章或下载报名表,请打开原文地址(http://www.zhaoqing.gov.cn/xwzx/tzgg/content/mpost_2627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