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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沙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1-09-02 浏览

一、招聘人数

鼎湖区沙浦镇人民政府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工作人员义务,服从镇政府工作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吃苦耐劳。

5、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

6、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3日。

2、报名地点:鼎湖区沙浦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办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明、社保流水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填写附件1《报名登记表》(可到鼎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qdh.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交彩色1寸照片1张。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21年9月10日

面试地点:鼎湖区沙浦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三)体检

经面试确定考生成绩,按成绩高低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于公示期后按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间要求来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到上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考生的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时,若双方同意续聘的,则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执行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来源于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qdh.gov.cn/),原文地址(http://www.zqdh.gov.cn/zwgk/xwdt/tzgg/zqsdhqspzrmzf/content/post_2563641.html),如需查看完整文章或下载报名表,请打开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