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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招聘辅警公告
日期:2021-09-02 浏览

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6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过硬,责任心和纪律性强,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男性,年龄18-28周岁(即1993年8月17日-2003年8月17日出生),身高168cm以上;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5日。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6号(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巡警大队前台),联系电话:0758-2623791。

3、报名要求:认真填写《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辅警录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已婚的,另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簿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中共党员提供所属党支部开具的证明,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体能测试。用人单位在报名初审后,对符合招聘条件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男1000米。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体能、面试成绩各占50%)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肇庆市公安鼎湖分局对其本人及亲属进行政审,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聘用。经政审合格录用的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参照鼎湖区政府雇员标准计发,购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提供住宿,配发服装,所需费用由区财政保障。

本公告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负责解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来源于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原文地址(http://www.zqdh.gov.cn/zqdhgaj/gkmlpt/content/2/2559/post_2559509.html#6203),如需查看完整文章或下载报名表,请打开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