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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模以上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已完成98.6%
日期:2019-09-04 浏览

去年7月,水利部部署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如今一年过去了,广东进展如何?

9月3日召开的省河长办工作会议透露,截至8月底,广东核查出的规模以上河湖(全省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四乱”问题共7512宗,98.6%已整治销号。接下来将严格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约谈”。对重点问题,省河长办将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加强督办,力争12月完成规模以上河湖“清四乱”任务。目前,江门等市正在探索开展县总河长向市总河长述职的河长述职评议机制。省河长办将在总结各市经验基础上,研究建立地级以上市总河长向省总河长进行述职、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向领导小组组长进行述职的工作机制。

去年9月,广东省第1号总河长令对开展“五清”(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广东将“清四乱”与“五清”专项行动结合开展,作为河湖治理1.0版。

省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省河长办已建立通报、约谈机制,每月对全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销号率末三位地市警示约谈,提请省政府组织专项督查,有效推动“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截至8月底,“清四乱”中已清理占河面积1306万平方米、建筑物6389栋、建筑面积584万平方米,违规侵占河湖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五清”行动中,截至8月中旬,在“清漂”方面,全省共清理水面漂浮物510万吨、河流总长4.4万公里、水域面积5604.2平方公里,基本实现主要江河湖库无成片垃圾漂浮物的目标。

在清污方面,经调查论证需规范整治入河排污口共11395个,已完成整治7551个,完成率66.3%;清淤方面,经调查论证需清淤疏浚的城乡黑臭水体共494条,已完成清淤428条、952.2公里,完成率为86.6%。

河长制为广东开展上述专项行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记者从会议了解到,截至8月中旬,广东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含河段长)巡河超过308万人次,其中省、市、县三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7411个,落实整改6250个,整改率为84.3%。在河长办的统筹推动下,省里成立由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生态、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推进“清四乱”工作。

作为广东河湖治理2.0版的“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也在河长制的统筹下逐步推动。在防治水污染方面,今年1—7月,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省主要干流水道水质优良,上半年新敷设污水管网3448.2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425.6公里。

在修复水生态方面,截至7月底,全省新建湿地公园4个,完成造林更新32.4万亩、抚育35.82万亩,水源涵养能力大大提高。保障水安全方面,在截至去年底广东中小河流治理河流长度累计突破1万公里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新增完成治理河长843.1公里,水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提升。

力争12月完成规模以上河湖“清四乱”

省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清四乱”目前剩下104宗多是“硬骨头”,且目前清理的仅是占全省河流总长度1/5的规模以上河流,占大比重的规模以下河流“四乱”问题整治基本没有开展。

对此,省河长办将继续督促各地对“硬骨头”问题作进一步梳理,逐项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持续加大对进度滞后地区的监督指导力度,严格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约谈”。对重点问题,省河长办将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加强督办,力争12月完成规模以上河湖“清四乱”任务。其中,重点推进“清污”工作。省河长办将组织生态、水利等部门,加大对各地“清污”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并将“五清”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19年度考核内容,以考核倒逼任务落实。

目前,各地结合实际,强化对河长湖长及责任部门履职情况的考核监督及问责。“从长效机制上,我们拟从2020年开始,加大河长制工作经费对地方的补助力度,帮助建立健全河湖保洁长效机制。”省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河湖治理3.0版的万里碧道建设,会议透露,广东将力争今年底前完成深圳茅洲河、珠海天沐河、佛山东平水道、东莞华阳湖、清远连樟村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碧道试点建设任务,确保2020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省级试点建设任务。全省的万里碧道总体规划报告编制力争9月基本完成。

来源: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谢庆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