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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提醒:用假名就医不利于工伤鉴定和索赔
日期:2018-12-19 浏览

工人做工时一不小心手指严重受伤,被送往医院后却以他人的名字登记住院。20日,从湖北来榕打工的王某香受伤近一个月后要出院了,可面对着名字不符的情况她担心不已。劳动部门提醒,这种假名就医的情况将会给工伤鉴定以及索赔带来极大的不利,务工人员应对此保持警惕。

  受伤入院

  老板竟以他人名字登记

  王某香于11月初来到仓山一家炼胶厂上班,当时未与厂方签订劳动合同。1127日晚,王某香在工作时右手手指不慎卷进机器,严重烫伤。事发后,老板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但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却有一个异常的举动。原来,老板在病历上登记的名字竟是一个名叫薛瑞兰的人。虽然满腹狐疑,但由于当时情况紧急必须接受手术治疗,王某香和丈夫也顾不得追问原因便稀里糊涂地答应。最终,事故造成王某香右手除了小指保全外,其他4指均受到严重伤害。

  住院治疗将近一个月后,昨日王某香被医院告知可以出院。然而在住院期间,有朋友告诉她假名就医的这种情况可能会给自己的索赔带来不利,她开始犹豫不决到底是否应该就这样出院。

  院方开具证明

  双方签协议

  为此,记者采访了王某香的雇主林先生。林先生解释称,由于事发当晚情况太过混乱,又先后辗转了好几家医院才安顿下来。“一时匆忙就用了这个名字登记,不是故意的。”记者追问,薛瑞兰到底是什么人时,林先生想了一会儿说“随便编的”。林先生称,应王某香的要求,他已经和院方进行了沟通,为王某香开具了一张证明。记者看到,这张盖有院方公章和主治医生签名的证明中,注明王某香才是真正接受治疗的患者。签署一系列协议和办妥手续后,王某香在丈夫的陪伴下离开了医院。

  劳动部门提醒

  慎用假名住院

 医院开具的这样一张证明,到底能否对患者起到保障作用呢?为此,记者咨询了福州市劳动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此前的一些案例,假名住院确实会给患者申请工伤鉴定以及后续的赔偿带来不便,因此建议务工人员应该慎对该种情况。至于医院开具的证明,工作人员称经调查后如果确认符合事实,那么这张证明是有效的。据了解,一些小企业为了减轻人力成本,往往只给部分员工办理了社保医保。假若有未办理社保医保的员工受伤,便假借那些已经办理了医保社保员工的名字。于是,就常常会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