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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端州区2016年度公租房下月接受申请 环卫工人单独列入保障对象
来源:肇庆中青人才网 日期:2016-05-30 浏览

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了解到,端州区2016年度公租房申请将从6月1日开始,申请标准适当放宽,环卫工人单独列入保障对象。

申请对象包括具有端州城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端州区户籍复退军人和不限户籍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城镇稳定就业环卫工人。

根据2016年的申请条件,端州城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城镇稳定就业环卫工人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须在20937元/年(即1745元/月,含)以下,家庭资产人均净值6万元(含)以下。

端州区户籍复退军人的申请标准则设置在人均收入27479.97元/年(即2290元/月,含)以下,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以及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大军区荣誉称号的转业复退军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35331.39元/年(即2944元/月,含)以下确定。

新就业无房职工虽然不设收入及户籍门槛,但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未满3年,同时,在端州城区工作满3个a月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累计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父母在端州城区范围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3平米(含)以下。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的申请特别对环卫工人开放,单独为环卫工人列出优惠条件。只要是端州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满足上述家庭人均收入的条件,同时,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在城区环卫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即可申请公租房。

相关文件特别提醒,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在申请日之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产权房,无自有产权房(或自有产权房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没有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且提出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除端州区户籍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单人申请外,其余必须以家庭为整体进行申请。

据了解,申请受理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到居住所在地居委申请,城镇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到申请人工作单位申请。每一类申请人须要提供的资料不同,详情可到所在地居委会或市住房保障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