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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6-2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一、招聘岗位和任务

1、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驾驶员)。

2、任务: 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含驾驶员岗位),履行消防应急救援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   


二、应聘对象和名额

1、招聘对象:消防车驾驶员

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要求:须持有B2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


2、招聘对象:战斗员

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年满18周岁)。

其他要求:具有厨师等级证书、有工厂或30人以上饭堂工作经验、熟悉办公软件、会摄影、会制作视频、具备急救员证、医科院校毕业者优先。


 3、招聘名额:共1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保守秘密。

(三)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

(四)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

(五)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六)男性,身高165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标准体重+-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七)符合下列条者优先:
1、具有省内常住户口;

2、全国各部队退役士兵(优先考虑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3、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原就职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学历高者优先。


四、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贴、岗位补贴、月度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组成,根据岗位分工不同平均每月3500-6000元不等。


(二)其他保障    

1、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国家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五险一金,购置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2、每年享受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休假。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提交《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请发送至gyxfdd@163.com邮箱,标题请注明“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并以“xx岗位-姓名”。    

联系电话:0758-8393312(钟华佳)。    

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fNvUg5co7pgK9OBiaSNjA 

提取码: 9ufz     

2、时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截止。


六、报名须知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职业等级和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七、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聘用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试用期进行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集训,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高危补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肇庆市高要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小组研究解决。